我将坐飞机,怕意外,藏在一处,如果没事,我再撤掉?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21 02:15
法律分析:按规定等级来乘坐。这里要注意的是,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八条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旅客坚持携带、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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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航空事故的维权方式如下:
1、空难发生后,家属应当第一时间与乘坐飞机所属的公司联系,能够通过协商方式处理赔偿事宜的,可以通过协商处理;
2、空难发生后,若航空公司推卸责任,可以向政府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3、针对赔偿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空难理赔不仅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还涉嫌航空公司的赔偿,因此在起诉维权方面,被告人可能涉及两方,空难家属应当理清具体起诉的对方,以及相应的诉求,不论通过什么方式维权,都应当合理合法,杜绝闹事非法上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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